篇一: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一、学校通讯员在校长室的管理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通讯员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安全的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二、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管理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三、学校通讯员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四、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保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五、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
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六、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利用网络散布不良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八、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九、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社会、集体的利益。
十、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规的信息。
十一、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十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篇二: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网络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时代的作用,促进我校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一、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如在局域网内发现病毒、木马、黑客入侵等,网络管理中心应立即切断局域网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局内各电脑的连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园网内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务器上的,学校应立即切断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校内各节点的连接;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外租用空间上的,立即与出租商联系,关闭租用空间。
3.如在外部可访问的网站、邮件等服务器上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被篡改,要立即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使得外部不可访问。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
4.采取相应的措施,彻底清除。如发现有害信息,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删除,(情况严重的)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5.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网络(网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2.局内网络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设备,擅接终端设备。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特别要指导学生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健康用网。
4.不得关闭或取消防火墙。保管好防火墙系统管理密码。每台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代码。
XX中学
XXXX.X
篇三: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我校校园网信息安全,充分发挥网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网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在学校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信息发布的审查;信息的日常巡查;网络攻击的监测、预防;网络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除;有害信息的清理、记录、备份以及上报等。
三、所有校园网发布的信息,须按照我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准。
四、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各站点必须有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五、要随时监测来自网络的各种攻击行为,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手段,对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攻击行为,要及时报告区教育信息网(网址略))进行处理。
六、所有接入校园网的主机必须安装有效的病毒防范和清除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如遇不能有效清除的病毒,要及时报告学校网络中心进行处理。所有经过网络传输的文件必须预先进行查杀病毒处理。
七、对于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所列之有害信息,各站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并做好纪录。必要时须做好电子文档备份备查。如遇紧急情况可停机或停止服务,并及时报告网络中心和学校保卫部门。
篇四: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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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工作。
(2)做好计算机教室的防火、防水、防盗、防触电工作,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教室内应配备适用于电气防火的消防设备,如1211型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
(3)计算机教室电脑用电必须单独设线,不和照明电路混用,设专用配电箱(板);电脑必须设良好的接地线;每台电脑要配有专用插座。
(4)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5)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重要文件及每台电脑系统盘进行备份;系统备份文件及重要文件一律不得存放在硬盘的系统安装盘内。
(6)下课后教师应组织学生有秩序的走出网络教室,并关门、关窗、关灯、关掉总电源,发现电路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做好电脑的病毒防护及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2)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重要文件及每台电脑系统盘进行备份;系统备份文件及重要文件一律不得存放在硬盘的系统安装盘内。
(3)网络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网络教室物理网络及互联网的安全,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及网络的安全状况。
(4)网络教室管理人员不得将校内微机的用户帐号及密码转告或转借他人,防止局域网内资料及相关权限外泄。
(5)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监控学校网站,审核过滤不良信息,并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
(6)凡涉及校内政策等内部保密信息,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3.网络硬件设施管理制度
(1)课前课后由使用者检查键盘、鼠标等配件的损坏情况,若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2)不可随便移动显示器等相关设施的位置,不可私自调试显示器上的按钮,不可私自插拔电源插头。
(3)严禁私自拆卸或偷走电脑配件,如鼠标的滚迹球与挡板,键盘的高低脚等,若有发现者按电脑配件原价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4)严禁在电脑及桌椅上刻画、涂抹、张贴,上机完毕后应将键盘、鼠标、凳子放回原位。
(5)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薄,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6)机房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和挪做它用,遇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和网络中心批准,并做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4.计算机教室上机制度
(1)上机人员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或戴鞋套,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按规定位置对号入座,下课时在教师的组织下清洁教室,并将桌、凳摆放整齐。
(2)上机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在机房随意走动,禁止打闹嬉笑,有问题请举手向老师请教,在课中不可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3)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机房,不准随地吐痰、抛弃废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4)上机过程中,如有物品损坏或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机房管理员或教师联系及时处理。
(5)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照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6)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等带入计算机教室。
篇五: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
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
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四章处罚或赔偿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
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
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学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篇六: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信息中心、保卫处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入网。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四)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科负责全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
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运行科必须即时备案。
(五)通过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由宣传部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未经允许的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个人账号。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号。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违规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由主管院领导、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直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大学校园网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二、校园网管理部门必须指定具有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的专人担任信息安全员,并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具体负责本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息安全员应密切与校内各二级部门有关人员联系,督促监督执行各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规章,并负责在组织宣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四、各部门网络安全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信息安全员负责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拟定并修正或补充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员按照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信息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稽核,并负责对校内各二级部门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信息安全员负责对大学校园网新购置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新购置的操作系统,维修后的计算系统或从外拷贝回以及要与外单位交换的软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使用,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
九、信息安全员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发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犯罪案件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在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十、如果各学院或二级部门要开通网络服务,需到教育技术中心登记并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各学院或二级部门指定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照以上八条执行。
十一、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头的原则,学校一级由校园网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学院或部门一级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层层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部门除确定一名党政负责人主管网络信息与运行安全外,必须确定一名专、兼职的网络信息及技术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运行及信息安全。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3为保证校园网络系统与信息安全,有效地防范蓄意攻击、破坏网络信息系统及传播、粘贴非法信息等突发紧急事件的发生,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
施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我校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制定本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一)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岗位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
办公室负责以学校名义在内、外网站上的信息发布、审查和监控;总务处协同信息中心负责电力、空调、防火、防雷、防盗、防电磁干扰等基础设施的监控和维护;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各类应用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
下设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中,综合协调组负责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联络各小组人员到位并协调开展工作,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起草向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或在系统内通报。信息网络安全组负责各类网站、各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监控防范、应急处置和数据、系统恢复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网络恢复工作及网络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
(二)明确信息安全等级、信息安全保护等级
根据信息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划分为四级:
(1)A级,高敏感信息,实行绝对强制保护;
(2)B级,敏感信息,实行强制保护;
(3)C级,内部管理信息,实行自主安全保护;
(4)D级,公共信息,实行一般安全保护。
根据确立的信息安全等级,依据国家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确立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的五个等级,具体为: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三)网站、网页信息安全防范
内、外部WEB网站、交互式论坛、电子公告版、聊天室等信息发布系统,必须有专门的信息监控人员、系统管理人员随时监控维护,坚决杜绝含有反动政治内容、淫秽内容等有害信息的出现。任何以学校名义在网站或主页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指定人员或其他指
定人员的审查,才能发布。一旦发现非法内容,应立即按紧急处置预案处置。国家法定长假期间,无安全防护措施或监控处置措施的各类信息发布网站应关闭。
(四)网络安全防范
与外部相关部门联网必须采用单独的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必须采用物理隔离或防火墙逻辑隔离的方式交换数据,采取严格的通信控制策略并具备审计、记录等功能;内部计算机网络应与因特网物理隔离;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签订网络通畅安全保障协议,确保在网络线路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恢复;必须对主机或网络设备中不使用或较少使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服务进行关闭;对各类拨号接入设备要采取具体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在网络建设和改造时必须优先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要有相应的备份设备,一旦局域网、广域网出现故障能够及时更换或维护;未经上级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将采用规定范围以外IP地址的计算机接入我校系统网络;各类网络设备及关键主机设备的密码要有专人保管备案并有定期变更机制;在未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之前,不利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及机密的信息。
(五)病毒安全防范
校园内所有教学与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配备正版的防病毒软件,所有的外来软件或盘片,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才能安装和使用。
(六)软件系统安全防范
按照国家的要求,杜绝使用盗版软件。各类应用软件要充分考虑到软件安全的要求,并进行安全性能评估。
(七)数据安全防范
逐步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原则上备份介质的存储不能与主机系统在同一地域,或实行备份导出数据异地存放。
(八)设备安全防范
采购的计算机设备都必须有较高的可靠性,尤其是主机、服务器及中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关键设备要按照推荐目录采购,从源头上把好设备的安全性能关。各关键设备都要有冗余备份或相应配件,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能够及时维护、更换,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系统的运行。
(九)机房安全防范
主机房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省市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必须具备防火、防雷、防静电、防电磁干扰设备;要有完备的环境控制设备和电源供应设备;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设备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4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管理规章和责任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学校和各部门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形成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园网络及所承载的所有信息系统。
第三条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化办公室承担学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技术安全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承担系统操作与信息内容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化办公室。各部门设立部门级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学院和部门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有信息系统的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各部门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情况报信息化办公室登记备
案。
第五条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等级确定的原则、标准、各级别安全保护和管理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国家涉密信息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六条学校各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同步建设符合该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七条新建的信息系统,其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系统投入运行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已运行的信息系统,其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执行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并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对于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上报至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第八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学校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三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需由公安部门进行系统评测。对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九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保护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
(二)核实、登记并及时更新用户注册信息制度;
(三)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处置制度;
(五)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
第十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落实以下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系统重要数据管理、备份、容灾恢复措施;
(二)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网络入侵、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措施;
(三)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备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钥、密码安全管理措施;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使用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
(二)擅自增加、修改、删除、复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数据;
(三)擅自增加、修改、删除、干扰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功能;
(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环境、设备设施;
(五)窃取、盗用、篡改、破坏他人网络资源;
(六)故意制作、传播、使用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等破坏性程序,或者制作、发布、复制、传播含破坏性程序或其机理、源程序的信息;
(七)故意阻塞、阻碍、中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信息传输,恶意占用网络资源;
(八)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大量或者多次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息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网络秩序;
(九)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违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
(十)明知本单位或本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网络地址、主机空间等资源已被他人利用,从事可能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而不予制止;
(十一)擅自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收集、使用、提供、买卖学校公共数据和他人专有信息;
(十二)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九)以非法社团名义活动的;
(十)买卖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的;
(十一)非法买卖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物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
(十二)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欺诈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
(十三)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学校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可根据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警告、勒令改正;
(二)中断网络3至60天;
(三)关闭计算机信息系统;
(四)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五)情节严重者会同保卫处向公安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5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保校园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内所有接入校园网络的部门和个人(统称校园网用户)。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包括校园网络安全和网上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的设施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服务器、网络传输设备以及其建设安装工程等)及其应用系统的安全;信息安全是指基于校园网络的各项应用系统所承载的数据和内容的安全。
第三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
第四条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信息化管理处统筹协调学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技术保障;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具体负责校园网主页、官方微信、微博的信息审查与安全监管;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校级学生组织所建信息系统、网站的信息审查与安全监管;各二级院(系)党总支负责所在院(系)门户网站以及学生组织所建信息系统、网站的信息审查与安全监管;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学校门户网站及校级信息系统对境外服务的信息审查和安全监管;各处室及校办企业负责本部门所建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的信息审查和安全监管。
第五条
校园网实行统一出口、统一用户管理。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网登记手续,严禁擅自接入校园网,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第六条
校园网用户账户实行实名登记注册制度。禁止转借、转让网络账户,禁止同一账户多人混用。经审核开设的部门公用账户必须专人管理和使用,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校园网用户负责本人申请或管理的网络账户及其密码的安全,防止密码泄露,防止账号被他人盗用,对利用该账户访问校园网、互联网的行为负责。
第八条
学校相关人员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学校信息化管理处抄送离校的人员名单,以便及时注销离校人员的网络账户。部门公用账户不再使用的,也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信息化管理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接入、安装、拆卸、改变校园网络设备或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网络设施,不得以学校名义、利用学校的场所及设备搭建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信息。
第十条
校园网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侵入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等,不得从事危害校园网及其应用系统的活动,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
第十一条
域名管理
(一)学校各部门可根据需要申请学校域名,如有需要申请其它独立域名的单位或个人,须按相关要求自行完成ICP备案,域名备案情况另报送学校信息化管理处审核存档。
(二)学校各部门申请的学校二级域名仅允许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域名使用单位对本域名下的子域及其信息内容负责。
(三)学校二级单位撤销、更名,或域名不再使用的,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备案。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管理
(一)未经批准,学校各部门和个人不得设立服务器对外提供网络应用服务。需设立的,须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和审批备案手续。接入校园网的服务器原则上不允许开办对社会开放的论坛、服务。接入校园网的网站和信息系统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信息化管理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二)学校各部门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或在各部门自行管理的微信、微博客户端上发布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经发布部门负责人审核方可发布。发布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内容,不得发表不当或与个人身份不符的言论,并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三)QQ群的信息发布
依托学校校园网平台建立的QQ群,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QQ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内容,不得发表不当或与个人身份不符的言论。各QQ群群主应切实履行管理员责任,做好QQ群的管理。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管理
本规定中的信息系统是指学校各部门在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涉及到教职员工、学生等有关个人及组织的信息,如各部门建立的网站及业务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的责任部门须向学校信息化管理处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包括:系统负责人、建设方案、运维模式、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及对应的安全管理与技术设施等。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部门及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6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
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7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
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8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
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9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
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0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1第一条
总
则
(一)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的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定有关计算机连网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
本规定适应对象为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及局域网络。
(四)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五)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
网络系统管理
(一)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二)
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
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三)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盗用他人的IP地址及用户帐号。
(四)
网络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有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
学校各单位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
校园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四)
严禁制造、输入和有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四条
处罚办法
(一)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
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解释和执行
(一)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2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豫公通[20xx]220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
和法律、行政法规。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填写好《安全日志》,在1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2、接受并配合区电教中心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计算机安全案情的,应在12小时以内向上级报告。
4、计算机机房设管理员一名,其职责是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或自
己页面,负责领导还应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
(七)、面对大面积病毒应急处理方案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8、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除以上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外,我校也认真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基础措施良好拥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设有学校重要部位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值班,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微机房。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3一、信息中心配备诺顿企业版网络防火墙软件和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一旦发生黑客入侵事件,部署的入侵检测系统(IDS),将向管理员发出警报,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黑客入侵事件,并报有关部门。
二、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黑客病毒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一旦发生类似冲击波、震荡波等类似的网络蠕虫风波,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升级病毒防火墙,给系统打布丁,防止病毒的恶意破坏。
三、信息中心对服务器重要信息定时做好备份,提高信息存储安全应急响应能力。一旦发生严重的因黑客、病毒侵入,造成网络无法
正常运行时,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服务器备份,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管理员对定期检查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纪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一旦服务器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启用备份服务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对原服务器进行及时的检修,在修复后将替换备份服务器继续运行,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一旦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管理员将在第一时间用备件替换故障设备,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五、定期升级操作系统补丁程序,配备顿企业版网络防火墙软件和防病毒软件,及时升级,及时清除杀灭网络病毒,防止被他人恶意侵入。对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过滤,不运行可疑程序,确保不被木马类黑客病毒侵入并在无意张协助传播病毒。
六、学校严格控制网络信息密码、管理权限、知情范围,妥善管理密码,并按照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密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科学的密码管理体系。
七、凡是上网人员,都能通过防火墙记录在日志里,日志的保留时间为3个月。关闭一些反动、不健康的网站,保障了校园文化的干净。在邮件系统方面,我们安装了第三方插件,能起到过滤关键字的作用。信息中心对服务器重要信息定时做好备份,提高信息存储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
篇七: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广州市第一一七中学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确保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经学校研究,成立了校园网安全小组,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学校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为进一步细化责任,现制定学校校园网安全制度,违反本制度,将按本制度进行处罚,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二、用户责任:
1、维护校园网接入设备的安全问题。
人为损坏校园网设备,除照价赔偿之外,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2、遵从学校网络规划,避免妨碍校园网管理。
所有用户必须使用学校信息中心分配的固定IP上网。私自改动IP,造成冲突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回原配置。
3、禁止登陆不健康和反动的网站。
学校信息中心依法登记校园网用户的登陆日志,检查使用记录,发现登陆反动站点和不良站点的,将给予关停线路的处分,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通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禁止发布反动、色情等违法信息。
学校信息中心重点检查信息对外发布情况,校园网用户严禁在校园网、互联网站点发布反党、反社会的言论,禁止发布不健康信息。学校信息中心有权记录用户访问互联网的情况,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用户。
在互联网传递、发布反动信息的用户,学校信息中心将拆除该用户的上网设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计算机室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管理责任
1、信息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管理,避免出现信息安全事故,及时协助用户防治病毒,维护校园网的信息畅通,出现问题,首先要追究用户责任,然后对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2、信息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信息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4、对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应定期对其进行病毒检查及升级,不使用不明来源的软盘、光盘;网管人员每月应随机抽查上网机器,若发现问题应令其整改。
广州市第一一七中学
2010年9月
广州市第一一七中学校园网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一)加强档案管理和制度建设工作,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文档要分类管理,要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和教师应用管理制度。
(二)经常了解网络运行状况,认真分析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网络畅通,严格划分系统用户权限,及时做好设备升级记录。对于重要数据要做好安全备份工作,软件要及时升级和打好补丁。
(三)安装上级教育信息主管部门认可的上网行为管理软件、防火墙、网络版杀毒软件,及时维护更新。要记录师生上网日志,净化校园信息环境,保证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
(四)做好机房安全工作,及防尘、防雷、防静电等工作。
(五)重视网络管理人员培训
随着校园网建设的普及,网络管理已成为影响校园网教学应用的重要和关键环节,能否保持平台不断满足教学需求、网络畅通、设备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学校应高度重视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科学核算网络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要为中小学网络管理人员培训、研讨、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供更多机会,不断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网络技术水平和为教学服务的能力,从而提高校园网整体运行效率。
篇八: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一般学校都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供用电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重要部门的数据必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各类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单位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保证每台电脑有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磁盘交换和外来U磁的使用,各单位各部门使用外来磁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1、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网络中心。
2、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保卫科,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提请刑事处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单位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篇九: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
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
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
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
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1、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⑶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
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电子信箱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电教网络中心。
7、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8、校园网上网帐户的建立、E-Mail帐户的申请、变更等需填写申请单,由网络中心完成设置并记入运行日志。
9、教师给家长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两位教师商量决定,信息发布人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网络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10、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内容的增删由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校办公室审核。
11、指定专人负责本学校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12、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
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
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解决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8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供用电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重要部门的数据必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各类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单位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保证每台电脑有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磁盘交换和外来U磁的使用,各单位各部门使用外来磁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1、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网络中心。
2、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保卫科,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提请刑事处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单位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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